大卫·皮斯评论
2020年10月30日,超过10万名示威者无视限制公众集会的抗covid -19措施,走上华沙街头,抗议对波兰堕胎法的拟议修改。就在几天前的10月22日,波兰宪法法庭裁定,以“胎儿缺陷”或“先天性畸形”为由进行的堕胎“不符合”波兰宪法第38条。因此,在波兰,现在只有在强奸和乱伦的情况下,或在母亲的生命或健康可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或在对胎儿造成不可弥补损害的情况下,堕胎才在法律上被允许。据报道,这些案件仅占波兰所有合法终止妊娠的2%。正如欧洲委员会人权专员Dunja Mijatović在一份报告中所述推特在宣布该决定后不久,新的裁决实际上取消了“波兰几乎所有合法堕胎”的基础,相当于“一项禁令,违反了人权”。“然而,尽管波兰各城市的抗议游行持续了几天,民众对这一裁决表示强烈反对,但波兰限制堕胎服务的做法与传统天主教欧洲国家日益增长的趋势相呼应,斯洛伐克、匈牙利、意大利、西班牙和克罗地亚的民粹主义政党,试图效仿波兰的立法模式,破坏他们所认为的将堕胎视为生育权利的公开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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